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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承包合同管理、减轻农民负担的通知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5-26 07:48:52  浏览:8796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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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承包合同管理、减轻农民负担的通知

农业部


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承包合同管理、减轻农民负担的通知
农业部



1991年12月国务院颁发了《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1992年9月国务院发出通知批转了农业部《关于加强农业承包合同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通知》)。党的十四大以后,为加强农业的基础地位,保证农业生产的稳定增长,进一步做好农
村工作,保护和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切实减轻农民负担,1992年12月党中央、国务院针对当前农业和农村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召开六省农业和农村工作座谈会和全国农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以下简称“两会”),提出了稳定农村发展农业的十项具体措施。“两会”的召开引
起了地方各级党政领导的高度重视,农民负担过重问题已经引起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采取有力措施制止乱收费、乱集资和各种摊派,已经成为党中央、国务院保护农民合法权益,稳定农村,发展农业,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的一个重要步骤。
为了进一步贯彻国务院《条例》、《通知》和“两会”精神,做好农业承包合同管理工作,把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落到实处,特提出以下要求:
一、依法完善农业承包合同,保护农民合法权益。农业承包合同管理工作关系到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影响面很大,政策性很强,各级农村经营管理部门要增强法制观念,严格按照国务院《条例》办事。《条例》规定的村提留、乡统筹费,要严格控制在农民上年人均纯收入的5%
以内,义务工和劳动积累工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各地要通过填制农业承包合同将上述有关政策落实到户。除《条例》规定的三项提留、五项统筹外,其他各项收费、集资和摊派,一律不得纳入承包合同收取。禁止向农民摊派报刊、保险、有价证券和电影费等;对不能保证兑现的服务
项目,一律不准订入承包合同,搞代收代办或以服务为名,强行向农民收费;不准把向农民收费、罚款、集资同各级干部利益挂钩;取消农村一切达标升级评比活动。杜绝在农业承包合同的签订上强迫命令、随意侵权、以权代法等行为。
二、改进提留和统筹提取管理办法。对提留统筹要严格按照预算审批方案,实行定项限额的管理办法。要落实《条例》中有关对困难户减免提留统筹和劳务的规定。不准以各种名义预收提留统筹款;不准在农民交售农副产品和发放预购定金时强制扣款,更不准滥用司法手段强行向农民
收款收物。
三、加强提留统筹资金和劳务的管理,提高资金和劳务使用的透明度。各级农村经营管理部门要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对提留统筹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不准把村提留乡统筹费集体资金平调、挪用到乡、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外使用,坚持由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统一管理。不准强制农民
以资代劳和平调以资代劳金,坚持农村义务工和劳动积累工以出劳为主。年终要将提留统筹资金和劳务的使用情况向农民群众张榜公布。
以上要求,请各级主管部门及时向农村经营管理部门传达、贯彻。凡与本通知不符合的做法,应及时坚决予以纠正。



1993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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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关于西南成品油管道工程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的批复

卫生部


卫生部关于西南成品油管道工程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的批复

卫法监发[2003]240号

卫生部关于西南成品油管道工程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的批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报批“西南成品油管道工程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书”的请示》(石化股份安〔2003〕310号)收悉。经审核,我部同意中国石化集团公司职业病防治中心关于西南成品油管道工程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书的内容和结论,准予你公司西南成品油管道工程项目立项建设。对于该项目在职业病防护方面存在的问题,你公司应按照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书提出的建议认真研究,加以整改。该项目初步设计完成后,其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报我部审查同意后,方可施工。此复。

二○○三年八月二十八日




省政府关于授予常进等同志第四届“江苏青年五四奖章”的决定

江苏省人民政府


苏政发〔2005〕41号

省政府关于授予常进等同志第四届“江苏青年五四奖章”的决定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在推进“两个率先”的实践中,全省广大青年继承和发扬五四运动的光荣传统,锐意进取,勤奋工作,在各条战线取得了优异成绩,发挥了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表彰先进,引导和激励全省青年奋发向上、开拓创新,省政府决定,授予常进等11位同志第四届“江苏青年五四奖章”。
  希望获得第四届“江苏青年五四奖章”的同志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不断取得新进步、创造新业绩、作出新贡献。全省广大青年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落实科学发展观,弘扬创业创新创优的时代精神,以先进典型为榜样,认真学习,敬业爱岗,勤奋工作,团结奋进,为富民强省、实现“两个率先”目标贡献青春、智慧和力量。

  附件:第四届“江苏青年五四奖章”获得者名单

  

二○○五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

  第四届“江苏青年五四奖章”获得者名单

  常 进 中国科学院紫金山天文台空间实验室主任,研究员
  顾忠泽 东南大学生物科学与医学工程系教授、博士生导师,分子与生物分子电子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常务副主任
  李相成 省人民医院肝脏外科主任医师、副教授、硕士生导师,省肝脏移植中心副主任
  李 响 省广播电视总台城市频道总监,总台电视传媒中心党总支副书记
  蔡济波 苏美达集团副总裁,江苏苏美达五金工具有限公司总经理
  沈 杰 江苏移动苏州分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
  李震洲 江苏震洲粮油工业有限公司、五醍浆酒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李雪梅(女) 徐州市文化艺术学校演员兼教师
  邵开成 常州市公共交通集团公司第一汽车公司102车队3路线班长
  朱 涌 江海志愿者、南通市红领巾理事会总辅导员,南通港口集团姚港港务公司商务科长
  吴 猛 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审委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