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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印发《中国卷烟科技发展纲要》的通知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5-13 02:25:20  浏览:8086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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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印发《中国卷烟科技发展纲要》的通知

国家烟草专卖局


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印发《中国卷烟科技发展纲要》的通知
             (国烟科[2003]630号)

行业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明确中国卷烟科技发展的方向与任务,推进中国烟草科技进步与创新,增强烟草企业核心竞争力,提高中国烟草总体竞争实力,实现行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国家局制定了《中国卷烟科技发展纲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家烟草专卖局
                        二00三年十一月十日

  附件:          中国卷烟科技发展纲要

  随着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和即将签署《烟草控制框架公约》,中国烟草面临愈来愈严峻的竞争压力和社会压力。新形势下,明确中国卷烟科技发展的方向与任务,推进科技进步与创新,增强烟草企业核心竞争力,提高中国烟草总体竞争实力,是实现行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关键。为此,特制定本纲要。
  一、中国卷烟科技发展的机遇和挑战
  (1)全行业近年来坚定不移地实施科教兴烟战略,整体科研水平和科技实力有了明显的增强,科技进步对烟草经济增长的贡献率逐步提高。
  围绕卷烟产品这一核心,在坚持自主开发的基础上,通过技术引进、国际合作,在卷烟配方、制丝工艺、香精香料、造纸法再造烟叶、膨胀烟丝、卷烟材料、烟草化学、降焦减害以及优质烟叶生产、品种选育、病虫害防治、烘烤调制等关键技术领域已取得了较大进展。卷烟产品质量有了显著提高,形成了一批具有较高知名度和美誉度的全国性或区域性的名优品牌卷烟产品。
  卷烟的安全性问题得到行业内外关注。卷烟焦油量逐年明显下降,2002年全国的平均值下降到14.7毫克/支;成功开发了一批具有较强市场竞争能力的低焦油卷烟产品,全国低焦油卷烟年产量已达到500多亿支;成功开发了一批减少卷烟烟气中自由基、一氧化碳、稠环芳烃和特有亚硝胺等有害成分的低危害卷烟产品,并逐步得到消费者认可。
  行业科技创新体系初具规模。初步建立了以郑州烟草研究院为龙头,科研院所、重点卷烟企业技术中心、育种中心和区域性烟草农业实验站为骨干,各类技术推广机构为基础的行业科技创新体系和技术推广服务体系。
  (2)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国内市场国际化的趋势日渐明显,中国烟草直面几大跨国烟草公司强大竞争,面对新的市场压力和技术竞争,我国烟草科技水平和总体竞争力尚不能与之相适应。
  卷烟产品技术含量较低,尚未形成具有国际市场竞争实力的品牌。焦油量明显高于发达国家,低焦油卷烟产品比例很小;卷烟产品内在品质指标稳定性不高,控制能力较弱;卷烟设计技术含量较低,制造成本较高,高等级原料、高价位配方、高价格包装问题比较突出。
  基础性研究薄弱,配套技术研究不够,技术储备少,成果转化率低。烟叶品质与卷烟工业的需要不相匹配,风格特征不明显,不能完全满足卷烟产品发展的要求,对卷烟工业的支撑能力需要巩固和加强。对卷烟产品的设计、配方、制造工艺、品控技术的研究不够深入,对烟草和烟气化学、香精香料、辅助材料缺乏系统研究。
  科技资源配置还不够合理,整体研发能力不强,自主创新能力不足。没有形成合力,难以集中力量重点解决行业关键技术问题。郑州烟草研究院和云南烟草研究院作为行业科技骨干的作用发挥还不够,各级企业技术中心和各类科研所、站、中心研究力量比较分散,课题研究的层次分工不太合理;相互交流少,信息不能充分共享,重复研究和资源浪费现象还较严重。
  行业科技人员整体素质有待提高,缺少有较高威望的学术、学科带头人和技术拔尖人才,缺乏强有力的培养、吸引、使用科技人才的激励机制。
  二、中国卷烟科技发展的方向和目标
  (3)中国卷烟科技发展的方向和目标是:以市场为导向,保持和发展中国卷烟的特色,大力发展中式卷烟,巩固发展国内市场,积极开拓国际市场,提高中国卷烟产品市场竞争力和中国烟草核心竞争力,保持中国烟草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中式卷烟是指能够满足中国广大卷烟消费者需求、具有独特香气风格和口味特征、拥有自主核心技术的卷烟。
  中式卷烟具有五大特征:
  第一,能够持续满足卷烟消费者需求。中式卷烟对中国广大卷烟消费者消费需求的满足是上百年来历史传统、风物习俗、人文环境、对品牌的风格特征的依赖等综合因素积淀的结果。同时,中式卷烟还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能够不断适应动态的买方市场、国际化市场竞争的变化,与时俱进,持续满足消费者的显在和潜在需求。
  第二,具有独特的香气风格和口味特征。中式卷烟以国内烟叶为主体原料,具有明显的中国烤烟烟叶香气特征,在香气风格和口味特征上与英式、美式、日式等卷烟不同,具有明显的浓郁的中国烟叶烟气风格,能使卷烟消费者在吸食的第一反应中分辨出来。
  第三,拥有自主核心技术。自主核心技术包括烟叶原料的生产和选用、卷烟配方和加工工艺的特色、中草药及其提取液的添加、降焦减害等方面的内容。
  第四,中式卷烟包括中式烤烟型卷烟和中式混合型卷烟。其中,中式烤烟型卷烟占主导地位。中式烤烟型卷烟是以中国烤烟烟叶为主体原料,其香气风格和吸味特征明显不同于英式烤烟型卷烟,具有适应中国广大消费者吸食需求习惯的烤烟型卷烟。中式混合型卷烟是以国内烤烟及白肋烟、香料烟等晾晒烟叶为主体配方原料,其香气风格和吸味特征有别于美式和日式等混合型卷烟,具有适应中国部分消费者需求习惯的混合型卷烟。
  第五,中式卷烟是一个抽象概念,是一个宽泛的范畴,是所有中国卷烟的统称。中式卷烟的品牌创意即充分蕴含了深厚中国民族文化的精髓,又能融合和吸纳世界优秀文化的精华。中式卷烟既产生于中国烟草的几百年历史,又完善于中国烟草的发展未来。
  三、中国卷烟科技发展应遵循的原则
  (4)发展中式卷烟要引导并强化以中式烤烟型卷烟为主的发展方向,巩固和发展中式烤烟型卷烟在国内市场的主导地位。
  中式烤烟型卷烟的总体风格与英式烤烟型相比有较大的差异,与美式混合型相比差异更大。这种本质特点上的区别导致这三种卷烟的相互替代具有一定的难度。从卷烟安全性的角度看,中式烤烟型卷烟也有自己的优势和发展空间。随着降焦减害技术研究的不断深入,国内近年来在卷烟安全性研究方面取得了重大进展。通过对烤烟型卷烟与混合型卷烟烟气中主要有害成分测试比较,混合型卷烟烟气中烟草特有亚硝胺含量要比烤烟型卷烟烟气中高出数倍;通过对白肋烟、晒烟、烤烟和香料烟的初步Ames(细菌突变实验)试验发现,白肋烟的致突变性要高于烤烟。这些研究结果表明烤烟型卷烟的危害性在某些方面一定程度上要低于混合型卷烟。而且,目前我们已初步掌握了烤烟型卷烟的多项降焦减害技术,为烤烟型卷烟的降焦减害工作奠定了技术基础。
  因此,确立中式烤烟型卷烟在国内市场的主导地位,以市场为导向,扬长避短,发挥特色,继承与创新地坚持和发展中式烤烟型卷烟是客观的,是符合中国卷烟市场需要的,也是可行的。
  发展中式烤烟型卷烟,应在提高产品质量和技术水平上下功夫,发扬和巩固已形成的产品风格优势,吸纳其它类型卷烟的技术优势,开拓创新,完善和提高中式卷烟的质量,巩固国内市场,开拓国际市场。
  (5)发展中式卷烟要积极研究并稳步发展中式混合型卷烟,充分发挥中式混合型卷烟在国内卷烟市场的补充作用,积极应对国外混合型卷烟的冲击。
  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国外卷烟必然挤占我国一定的市场份额。针对中国部分消费者不同程度地接受混合型风格的现实,要积极研究并稳步发展中式混合型卷烟,应对美式、日式混合型卷烟对国内市场的冲击。同时,发展中式混合型卷烟也是中式卷烟走出国门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的需要。
  发展中式混合型卷烟,应在产品特色上下功夫。对国际混合型卷烟品牌生产技术进行针对性研究,消化、吸收有利的技术,借鉴国外发展混合型卷烟的经验,坚持“以我为主、突出特色、发挥优势、攻守结合”的原则,开发适合市场需求的中式混合型卷烟。发展中式混合型卷烟,不宜遍地开花,应该鼓励并选择有优势条件的企业,依托现有强势品牌,挖掘潜力,提升技术,培育国内市场,竞争国际市场。
  (6)发展中式卷烟应实施积极而稳妥的降焦策略,尤其是中式烤烟型卷烟要在保持和发扬固有风格特征的基础上实现降焦减害。
  发展中式烤烟型卷烟要注意把握“高香气、低焦油、低危害”的产品开发原则,实施积极而稳妥的降焦策略。降焦的方向不能动摇,降焦的力度不可减弱,但降焦的进度可以调节,在保证卷烟香气和风格基本不变的基础上,实施稳中求降。要加强选择性降低卷烟烟气中有害成分的技术研究,使卷烟烟气中的有害成分较大幅度降低而卷烟烟气香味成分又能够较小程度损失,既保持烤烟型卷烟原有的香吃味,又创新地发展中式卷烟的口味特征,形成我国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卷烟。要充分发挥中式卷烟的优势,合理利用世贸规则,积极制定科学的技术标准,把选择性降低卷烟烟气有害成分与建立中式卷烟技术壁垒的工作紧密地结合在一起。
  (7)发展中式卷烟要重视烟叶的基础性地位,烟叶的发展要以卷烟工业需求为导向,为卷烟产品的发展服务。
  中国的烟叶生产要立足适应和满足中式卷烟生产的需求。 要充分发挥中国烟叶生产地区生态环境差异大、烟叶产品风格多样化的优势,积极开发适合中式卷烟需求的优质烟叶,打造中国烟叶生产的核心技术,大力发展中式卷烟需求的中国优质烟叶。要充分发挥地区特色优势,构建中国烟叶原料体系,从质量和数量上确立中国烟叶尤其是烤烟烟叶的优势地位并主导供求关系。
  卷烟工业企业要认真关注优质烟叶的生产,重视原料生产是第一车间的基础作用。鼓励卷烟工业企业根据配方需要和消费市场的变化趋势,采取定性与定量、外观与内在相结合的方式,对烟叶质量提出明确的技术要求,为烟叶生产部门提供市场导向。积极参与制订优质烟叶生产方案,通过烟叶质量评价和工业验证不断提供需求信息,从而准确有效地提高烟叶的香气质、香气量和工业可用性。
鼓励卷烟工业企业和烟叶产区形成伙伴关系,共建优质烟叶生产基地,建立原料供应体系。卷烟工业企业对生产基地应进行必要的扶持,改善烟田基础设施,恢复烟田生态环境,提高烟农技术素质,攻克影响烟叶香气质和香气量的关键技术。卷烟工业企业应充分发挥市场引导作用,对烟叶的复烤加工提供技术要求。
  四、中国卷烟科技发展的主要任务
  中国卷烟科技发展必须以提高中式卷烟技术水平和市场竞争实力为主要任务。要强化对中式卷烟尤其是中式烤烟型卷烟的理论研究,揭示其本质特征和具体的技术特点,扬长避短,开拓创新,走出具有中国卷烟特色的道路,培育中式卷烟的核心技术,并加速技术的集成推广。
  (8)开展卷烟烟气技术研究,建立指导卷烟配方、工艺、品控的卷烟烟气质量评价指标体系、检测体系和控制体系。
  烟草化学和烟气化学成分的研究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基础性研究工作,也是构筑中式卷烟核心技术的关键之一。卷烟烟气是卷烟产品面向消费者的最主要表征,是体现卷烟质量水平和风格特征的最主要因素。因此,卷烟产品及其生产所涉及的各个环节,包括烟叶生产、配方工艺、加香加料、辅助材料、加工装备等方面的技术研究工作,都应该围绕着卷烟烟气成分来开展。开展卷烟烟气的致香、致害成分分析及机理研究,建立适应中式烤烟型卷烟和中式混合型卷烟的烟叶原料体系;开展烟气化学成分的组成与抽吸品质、质量特征之间规律的分析与研究,逐步构建一套较为完善的可作为配方设计和品质控制的卷烟烟气质量评价指标体系、检测体系和控制体系;开展卷烟烟气中主要有害成分分析方法的研究,建立卷烟烟气毒理学安全性评价体系;将卷烟烟气成分的技术研究作为卷烟配方和品质控制的中心环节,以稳定与提高烟气质量作为目标要求,积极带动并提升相关配套领域的技术研究。
  (9)开展优质烟叶生产技术研究,努力提高对中式卷烟需求的品质满足程度。
  开展提高烟叶工业可用性研究,重点解决改善烟叶香气质量、协调烟叶化学成分、提高烟叶配伍性等技术难题。开展烤烟质量评价体系研究。从感官评吸质量、主要化学成分(常规化学成分、吸味指标、燃烧性指标和致香成分等)的含量、均匀性和协调性、物理参数和安全性指标等方面对烟叶质量进行综合评价。开展烟叶等级之间质量差距产生原因的分析研究,逐步缩小烟叶等级之间质量差距。开展烟叶降焦减害技术研究和“无公害”生产技术研究,以提高烟叶品质的安全性。
  开展烟草遗传多样性研究及其利用,建立具有国际水平的烟草种质资源库。根据不同烟叶品质特征类型区划,加强烟草新品种选育及配套栽培技术研究,开展烟草营养代谢机理研究,加强烟草连作障碍因子分析及解决措施的研究,深化烘烤理论和技术的研究,开发具有不同烟叶品质特征和适应不同生态环境的优质烟叶,以适应卷烟发展的需要。要积极开展烟草病虫害预测预报研究,以进一步提高烟草病虫害综合防治能力。
  (10)开展卷烟系统工艺及装备技术研究,构建中式卷烟的特色工艺路线。
卷烟加工工艺技术是实现卷烟配方设计思想的基本要素。加强工艺上下游之间联动研究,推进卷烟企业制丝工艺技术研究向打叶复烤的纵向延伸,利用烟叶原料和加工工艺的不同组合方式进行加工处理,深入开展对不同等级烟叶原料(叶组)物理化学特性的分析,积极推动分组加工和柔性加工的工艺技术的推广工作,进一步提高卷烟加工各个环节的技术水平。
  卷烟加工工艺应在继续提高控制卷烟外在质量(如可加工性、单耗、水分、填充能力等)的基础上,着重加强研究卷烟内在质量(如焦油、烟碱、致香成分、致害成分等)水平的提高和降焦减害控制水平的提高。加强打叶复烤、膨胀烟丝和制丝线的设备运行参数与烟叶内在质量相关性研究,建立相应的运行参数模型和工艺过程品质数据库,保证烟草加工过程中对产品内在质量的有效控制。同时,指导烟草机械设备制造企业根据卷烟产品设计的需求,研究开发和改进烟草机械设备,从而提升我国为生产中式卷烟所需技术装备的工艺技术水平。
  (11)开展卷烟配方技术研究,强化中式卷烟的风格特征。
  重点研究中式烤烟型卷烟的配方技术,针对不同的烟叶原料和不同的卷烟产品需求,加强小叶组配方技术和小配方打叶复烤技术的研究与应用;加强膨胀烟丝、膨胀梗丝、造纸法再造烟叶等技术和应用的研究;开展计算机辅助卷烟产品设计研究,建立相关数据库,把卷烟配方技术从单纯的烟叶等级质量搭配深化到化学成分和各项品质因素的配比,提高配方设计的技术含量;把卷烟质量稳定、成本控制、烟叶资源的平衡等问题与卷烟配方技术综合考虑,系统研究。
  (12)开展香精香料的应用基础研究,提高加香加料技术的针对性和可控性水平。
  随着对卷烟降焦减害技术研究的不断深入以及对烟气质量控制精度的不断提升,作为卷烟制造核心技术之一的香精香料研究应该提升到一个新的更高的技术层面。要注意把握消费者对中式卷烟香气和吃味特征的要求和偏好,提高加香加料的针对性和可控性水平,做好加香加料与原料、工艺、产品内在质量的有机结合,充分发挥其在构成产品特定内在质量和体现风格的特殊作用。加强低焦油卷烟的香气补偿技术研究,加强香精香料与卷烟烟气之间相关性的技术研究,把对香精香料的控制要求从物理指标水平提升到化学指标水平上来。提高卷烟企业的调香水平,提高香精香料的自我调制和自控供应的能力。
  (13)开展卷烟辅助材料的研究,提高卷烟提质降焦减害的系统配套材料的技术水平。
  卷烟材料的使用直接影响烟气的化学组成,进而影响到吸食品质,而且,对烟气中有害成份量的高低也有较大的影响。因此,应从影响烟气质量的角度研究和分析三纸一棒(卷烟纸、接装纸、成型纸和滤棒)的作用、功能和影响程度。应从卫生、环保、成本三个角度研究和分析卷烟材料使用价值。同时,加强新型卷烟材料的降焦减害技术研究,研究不同滤嘴添加材料对烟气有害成分的抑制、截留和转化技术,使新型滤嘴能够在选择性吸附烟气中有害成分的同时,最大程度地保持卷烟吸食品质的稳定性。
  五、技术支撑体系和保障措施
  (14)建立健全以郑州烟草研究院为龙头,科研院所、重点企业技术中心和区域性的农业烟草试验站(中心)为骨干,各种类型的技术推广机构为基础的科技创新体系和技术推广服务体系。
  加强郑州烟草研究院建设。要重点投资,重点装备,重点归聚科研人才,尽快把郑州烟草研究院建成烟草行业高水平的研究开发基地、高素质人才的培养基地。其工作任务主要是应用基础研究和对行业技术进步具有重大影响的共性、关键性和前瞻性的技术研究。要积极推进重点学科实验室和开放性综合实验室的建设,为开展创新性研究和面向行业内外合作研究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同时,要加强云南烟草研究院和专业性研究基地的建设,形成与郑州烟草研究院优势互补,各具特色的烟草行业主体科研力量。
  重点扶持并加强重点骨干企业技术中心的建设,逐步形成以国家级、行业级企业技术中心为主体的烟草行业技术开发体系。企业技术中心应针对卷烟产品侧重于开展具有较强实用性技术的研究和成果转化工作。各企业技术中心应充分发挥各自优势,有所侧重,有所突破,加强协作,积极地开展工作,努力培育企业的核心技术和核心竞争力。
  重点建设一批区域性的烟草农业试验站和专业性的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主要负责烟草农业研究成果的技术普及与推广工作。同时加强烟草农业试验站与企业技术中心紧密合作,不但要使烟叶生产真正成为卷烟工业的“第一车间”,而且要使烟草农业试验站、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成为卷烟工业技术中心和技术推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15)积极推动建立以重点企业为技术创新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创新模式。
  加强对重点骨干企业技术中心的支持和指导,引导企业加大对技术创新人力、物力的投入,加速形成以提高企业市场竞争能力为主攻方向,面向市场、充分调动内部资源、广泛利用外部资源的开放式运行机制。国家局和省级局要在人才培养、重大科研项目、国际合作与交流等方面给予扶持并制定相应的配套政策,加强重点企业技术中心建设,尽快形成开发、生产、销售一体化的企业技术创新体系。
  引导行业内外多学科、多部门科技力量积极开展协作研究。鼓励以企业为主体,与行业内外的高等院校研究机构密切合作,积极开展产学研联合开发新技术获取核心技术,并集成推广。强化产学研联合开发的示范引导作用,研究产学研联合的新特点和新模式,在共同开发关键技术平台、联合培养科技和管理人才等方面进行大胆的探索。
  建立完善技术创新统计指标体系,积极开展对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和企业技术中心的诊断、评估、评价工作,指导和推动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的提高。
  (16)加强烟草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建设,充分发挥试验研究、技术普及与科技成果推广作用。
建立以烟叶主产地区、县为主体,依托大专院校、农业科研单位和烟草农业试验站等科技力量,发挥区域优势,示范试验先进技术,集成推广适用技术,科技与生产紧密结合的烟草农业推广体系和烟叶发展模式,促进传统农业的改造和技术升级,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烟叶生产科技型企业。
  在全国不同生态区域建设一批优质烟叶生产科技示范基地和优质烟叶标准化示范县。优质烟叶生产科技示范基地主要是“产学研”相结合,以先进适用技术为支撑,以开发、示范和推广为主要模式,边试验研究,边示范推广,加速烟叶生产技术成果的转化,提高烟叶产区的烟叶质量水平。标准化示范县主要是把科技成果以技术法规形式集成推广,通过层层指导和培训把技术规范和技术成果推广到每户烟农,以确保技术推广工作的准确到位和稳定有效。
  10万亩以上的烟叶产区要建立烟叶技术推广站,同时对现有的地区级烟草科研所进行整合,充分发挥技术推广的功能,技术指导的饿功能和人才培训功能。有条件的技术推广站要建立烟农培训机构,以加强对烟农的技术培训。
  (17)改革科技管理制度,加强产学研结合,加强工农合作,建立科学有效的运行机制。
  加大科技项目管理改革的力度。科技项目立项引入竞争机制。对行业应用基础研究、重大的关键及共性技术研究项目实行面向社会招标制度,保证立项的科学性和竞标的公开、公正性。完善专家评议和政府决策相结合的课题立项审批机制。积极推进科研项目课题制。根据课题制管理的要求,鼓励打破单位界限、所有制界限,形成优势组合,发挥科技资源的最大效能。
  积极推进跨学科领域的合作。以国家和行业科技攻关和研究开发目标为牵引,将重大项目与领域前沿相衔接,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相结合,科研与推广相结合。国家局在重大科研问题与项目设计上强调学科、领域间的交叉与融合,促进跨部门科研院所、大学的合作,促进跨学科领域的农学、工学、医学合作研究,加大跨学科领域、合作研究的投入。创造一个崇尚创新、学术自由、客观公正的学术氛围。
积极支持工农业结合,加大力度创建优质烟叶科技示范基地和优质烟叶生产基地。这种做法有利于卷烟工业企业建立相对稳定的原料供应渠道,也有利于实现烟叶品质目标市场化,使烟叶生产能依据卷烟工业的要求不断提高烟叶质量。各级烟草部门要关心和重视基地建设,从人力、财力和科研任务等方面给以支持和保障。
  加强国内外、行业内外,科技界、产业界等多种形式的科技交流与合作。组织行业的科技力量积极参与国际共同研究,紧密跟踪国际烟草科技发展的动态和趋势,探索培育我国卷烟核心技术的有效途径,缩短与国际烟草先进科技水平的差距。
  (18)加强研究开发与创新的公共基础平台建设。
  加快烟草科技基础数据库的平台建设。依托国内外高水平的科研单位,充分发挥以重点企业技术中心为主体,郑州烟草研究院等科研单位为骨干的行业科技创新力量,有计划地组织建立行业公共的烟草及烟气全成分、烟叶主要化学成分、卷烟产品品质等基础数据库。
  建立公共信息资源共享机制。依靠信息化手段,采取共建、共享机制,积极推进科技信息资源的整合和有效利用,充分发挥科学数据库的最大作用。
  组建开放性的烟草行业重点实验室。要有计划、有重点地依托行业内外优秀科研机构,集中配置先进仪器设备,有规划、按学科建立烟草行业重点实验室。为加强应用基础研究基地的建设,稳定基础研究队伍,培养和吸引国内外优秀的学科带头人,提高烟草行业持续创新能力,提供技术保障。
  (19)积极推进人才强国和科教兴烟战略,把烟草科技人才的培养、吸引和使用作为一项重大的战略任务抓紧抓好。
  通过各种途径,采取各种措施,重点培养、重点支持科研技术骨干成长,形成多层次、全方位、系统化的人才培养格局,建成整体素质明显提高的、人才梯状结构合理的科技专业队伍。
  加强行业学术学科带头人和技术专家的培养和引进。采取委托主持行业重大科技攻关项目、选送到国内外的有关大学和科研院所进行研究学习、参与国内外的合作研究与学术交流等多种形式和渠道,加速造就一批行业学术学科带头人和高级技术专门人才。
  加强对卷烟工艺技术人员、配方设计人员进行复合型培训,积极开展烟草行业调香师、评吸员的培训工作,为卷烟企业培养各类专门人才、拔尖人才、复合型人才。
  加强对高级技术工人和基层科技服务与推广人员的培养。重点是继续开展对卷烟企业高级技工以上人员、销售经营人员、烟站站长与农业科技服务人员等的培训,全面提高其技术水平、经营管理水平和实际操作能力。
  (20)创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崇尚创新氛围,建立人才辈出、人尽其才的激励机制,促进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加速培养一支高素质、高水平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
  建立健全调动科技人员积极性的分配制度,探索技术要素参与分配的形式和方法。把按劳分配与技术等生产要素分配有机结合起来,建立起激发科技人员开拓创新的激励机制,充分调动科技人员积极性,形成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
  建立健全有利于吸引人才、发挥人才作用的用人机制。建立起吸引行业内外、国内外的科技人才到行业科研单位和企业技术中心工作的激励机制,不断壮大行业科技人才队伍。
  鼓励烟草科技工作者到生产第一线,到艰苦的地方去工作,改进完善技术职务聘任制度,切实保障和提高科技人员的工资水平和福利待遇。
  设立优秀科技工作者奖,每年奖励若干名在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科技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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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遂宁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

四川省遂宁市人民政府


遂府发〔2008〕21号


遂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遂宁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了更好地实现科学行政、依法行政、民主行政,市政府五届四十九次常务会议对2004年制定的《遂宁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作了修订完善,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八年十一月四日

遂宁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结合遂宁市人民政府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
二、市政府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民为本,求真务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努力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促进遂宁经济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
三、市政府工作的准则是,实行科学民主决策,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健全监督制度,加强廉政建设。

第二章 组成人员职责

四、市政府由市长、副市长、秘书长、市长助理、市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各委员会主任和局长组成。
五、市政府组成人员要履行宪法、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以民为本,求真务实,忠诚奉献,勤政廉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六、市政府实行市长负责制。市长领导市政府的工作,副市长协助市长工作。
七、市长召集和主持市政府全体会议。市长或市长委托负责常务工作的副市长召集和主持市政府常务会议。市政府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和重大决策,必须经市政府全体会议或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对紧急和突发性重大事件,来不及召开会议而又必须及时处理的,由分管副市长协调处置后,向市长报告。
八、副市长按分工负责处理分管工作。受市长委托负责其他方面的工作或专项任务,并可代表市政府进行外事活动。
九、秘书长在市长领导下,协助处理市政府的日常工作,领导市政府办公室的工作。
十、市长外出考察调研期间,由负责常务工作的副市长代行市长职责。
十一、市政府各委员会、各局实行主任、局长负责制,由主任、局长领导本部门的工作。
各委员会和各局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的决定、命令、规章,在本部门的职权范围内制定规范性文件。
审计局在市长和审计厅的双重领导下,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不受其他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市政府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顾全大局,精诚团结,维护政令统一,增强执行力,提高行政效能,切实贯彻落实市政府各项工作部署。

第三章 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十二、市政府要全面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
十三、健全经济调节职能,主要运用经济、法律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引导和调控经济运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和优化经济结构,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治理发展软环境,加强对外经济贸易和区域经济合作,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促进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十四、加强市场监管职能,创造公平和可预见的法制环境,完善行政执法、行业自律、舆论监督、群众参与相结合的市场监管体系,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完善质量、价格监督机制,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
十五、认真履行社会管理职能,完善社会管理政策,强化政府促进就业和调节收入分配职能,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注重解决民生问题。加强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社区建设,依法管理和规范社会组织、社会事务,妥善处理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社会稳定。健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完善各类应急预案,提高政府预防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十六、强化公共服务职能,完善公共政策,健全公共服务体系,整合优化公共资源,增强基本公共服务能力,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建立健全公共产品和服务的监管、绩效评估制度,提高教育服务水平,增强科技服务能力,健全公共卫生体系,丰富群众文化生活。简化程序,讲求质量,提高效率,建设服务型政府。
十七、切实推进“5•12”汶川特大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和对口支持工作。以科学规划为前提,全面推进全市灾后恢复重建;以注重实效为原则,搞好重灾区对口支援工作,解决重灾区民生问题。

第四章 实行科学民主决策

十八、市政府及各部门要健全重大事项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完善群众参与、专家咨询和政府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实行依法决策、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
十九、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决算草案、城乡发展规划、报市人大审议的议案和规范性文件、经济调节和改革开放的政策措施、社会管理事务、大型项目和关系社会稳定及其他急要事项等重大决策,由市政府全体会议或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和决定。
二十、市政府各部门提请市政府讨论决定的重大决策建议,必须以全市的基础性、战略性研究或发展规划为依据,经过深入调查研究,经过专家或研究、咨询、中介机构的论证评估,由法制机构作合法性论证。涉及相关部门的,应充分协商;涉及基层的,应事先征求意见;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应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必要时应当举行听证会。
二十一、市政府在做出重大决策前,根据需要通过召开座谈会等各种形式,直接听取民主党派、社会团体、专家学者、基层群众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十二、市政府各部门、各区县人民政府必须坚决贯彻落实市政府的重大决策,及时跟踪和反馈执行情况。市政府办公室要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政令畅通。

第五章 坚持依法行政

二十三、市政府及各部门要严格依照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一致的要求行使行政权力,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二十四、市政府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适时制定政府规范性文件,及时修改或废止不相适应的规范性文件。
二十五、市政府各部门、各区县人民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必须符合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的决定、命令。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义务有关的规范性文件应当及时公布。涉及两个及以上部门职权范围的事项,应由市政府制定规范性文件、发布决定和命令。部门和区县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应当依法及时报市政府备案,由市政府法制机构审查并定期向市政府报告。制定机关要定期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
二十六、市政府的规范性文件由市政府法制机构审查或组织起草,征求各方面意见,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审定。规范性文件的解释工作由市政府法制机构负责。
二十七、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制和执法过错或错案责任追究制,有法必依、违法必究,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严格实行行政复议工作责任制、评议考核制和复议过错责任制,切实做到以人为本、复议为民。

第六章 大力推进政务公开

二十八、市政府及各部门要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制度,完善各类公开办事制度,推行行政权力阳光运行,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
二十九、市政府全体会议和常务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市政府及各部门制定的政策,除需要保密的外,应当及时公布。
三十、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群众广泛知晓的行政事项以及法律和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规定需要公开的其他事项,均应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办事指南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方式,依法、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

第七章 健全行政监督制度

三十一、市政府要自觉接受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监督,认真负责地报告工作,接受询问和质询;自觉接受市政协的民主监督,虚心听取意见和建议。
三十二、市政府各部门要按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接受司法监督;同时要自觉接受监察、审计等部门的监督。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查处和整改并向市政府报告。
三十三、加强全市行政系统内部监督,健全政府层级监督制度。市政府各部门要严格执行行政复议法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及时撤销或修改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范性文件,纠正行政机关违法或者不当行政行为,并主动征询和认真听取区县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的意见和建议。
三十四、市政府及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进一步完善信访制度,确保信访渠道的畅通;市政府领导同志及各部门负责人要亲自阅批重要的群众来信,亲自处理重要的群众来访。
三十五、市政府及各部门要自觉接受新闻舆论和群众的监督。市政府有关部门对新闻媒体报道和各方面反映的重大问题,要积极主动地查处和整改并向市政府报告。
三十六、市政府及各部门推行首问负责制度、限时办结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强行政效能监察,创新绩效评估机制,提高行政机关办事效率。明确问责范围,规范问责程序,严格责任追究,提高政府公信力。

第八章 加强廉政建设

三十七、市政府及各部门要从严治政。对职权范围内的事项要按程序和时限积极负责地办理,对不符合规定的事项要坚持原则不得办理;对因推诿、拖延等官僚作风及失职、渎职造成影响和损失的,要追究责任;对越权办事、以权谋私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要严肃查处。
三十八、市政府及各部门要严格执行财经纪律,规范公务接待,不得用公款相互送礼和宴请,不得接受下级政府和部门的送礼和宴请。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减少会议、接待、差旅和公车使用支出,切实降低行政成本,建设节约型机关。
三十九、市政府组成人员要严格执行中央、省委和市委有关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严格遵守廉政承诺,不得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要严格要求亲属和身边的工作人员,不得利用特殊身份拉关系、谋私利。

第九章 会议制度

四十、市政府实行市政府全体会议和市政府常务会议制度。
四十一、市政府全体会议由市长、副市长、秘书长、市长助理和市政府组成部门的各委员会主任、各局局长组成。军分区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各直属机构、综合办事机构和市级有关单位(含中央与地方双重领导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列席市政府全体会议。邀请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市法院、市检察院、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市群团组织负责人和无党派人士代表列席市政府全体会议。
市政府全体会议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由市长召集和主持,并确定议题。会议的组织工作由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市政府全体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一)传达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市委的重要指示、决定和重要会议精神;
(二)讨论和决定市政府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三)部署市政府重大改革措施或其他重要工作;
(四)通报政治全市经济社会形势;
(五)讨论通过提交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的《政府工作报告》;
(六)讨论通过依法需要由市政府全体会议决定的其他重要事项。
四十二、市政府常务会议由市长、副市长、秘书长、市长助理组成,会议出席人员必须在常务会议组成人员的半数以上。军分区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市监察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法制办、市审计局、市政府督查室、议题有关的市级部门主要负责人列席市政府常务会议。根据需要邀请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有关领导参加会议。邀请市人大代表、市政府工作监督员和市政协委员代表列席市政府常务会议。市政府办公室相关科室科长、主任旁听涉及议题。
市政府常务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两次,如有需要可临时召开。由市长或市长委托负责常务工作的副市长召集和主持。议题由市长、副市长、秘书长书面批示提出,副市长、秘书长或分管副秘书长协调,报市长审批确定;会议的组织工作由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市政府常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一)传达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市委的重要决定和指示;讨论通过上报省政府和市委的重要事项;
(二)研究分析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形势;
(三)讨论决定市政府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四)讨论通过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审议的议案,财政预决算草案;
(五)讨论决定以市政府名义发布的决定、命令和规范性文件;
(六)通过有关人事任免、表彰奖励事项;
(七)通报和讨论其他重要事项。
四十三、确因特殊原因,市政府领导同志不能出席市政府全体会议或市政府常务会议,向会议主持人请假,经批准同意后告知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全体会议其他组成人员或市政府常务会议列席人员不能参会的应提前填写请假报告单送市政府办公室, 由市政府办公室汇总后报会议主持人审批。
未经批准同意不得缺席或由他人代替出席。
四十四、市政府全体会议和市政府常务会议的纪要,由市长签发。新闻稿由秘书长审定,如有需要,报市长审定。
四十五、副市长、秘书长受市长委托或按照分工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协调和处理有关问题。有重要议定事项的应形成会议纪要,由会议召集人或授权人签发。
四十六、市政府召开会议,各部门负责人应按市政府通知要求出席;因故不能出席的,应提前请假,未经同意不得缺席或由他人代替出席。市政府及各部门召开的工作会议,要减少数量,控制规模,改进形式,简化程序,严格审批。应由各部门召开的全市性会议,不得要求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的名义召开,一般不邀请各区县人民政府负责人出席,确需邀请的须报市政府批准(区、县长由市长批准,副区、县长由分管副市长批准)。

第十章 公文审批

四十七、市政府的公文处理必须按照《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四川省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实施细则》和《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文管理细则》组织和实施,坚持精简、及时、准确、安全的原则。
(一)凡是中央、国务院及中央各部委、省委、省政府、市委发来的文件,由市政府办公室按照文件的要求及市政府领导的分工及时送阅,有关领导应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凡上级来的“特提”、“特急”和限时上报贯彻落实情况的重要文件,分管副市长应立即提出处理意见并同时向市长报告;若分管副市长因公外出,应将文件送市长批示;若市长因公外出,由常务副市长代为处理。若市长、常务副市长均因公外出,可由秘书长向市长电话请示后代为办理,待市长返回后补签。
上级来的一般性文件和区县人民政府及市政府各部门的一般性请示、报告,有时限要求的必须按时限办结,无时限要求的应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特殊情况除外)。
(二)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出台文件,应由市政府办公室或部门起草。部门代政府起草的文件,须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并签署明确意见。
(三)各区县人民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报送市政府的公文,须经区县人民政府或市政府各部门主要领导签发。除紧急重大事项、突发事件、市政府领导同志交办事项和必须直接报送的绝密事项外,一律送市政府办公室按规定程序统一办理,不得越级报送、多头分送,一般不得直接向市政府领导同志个人报送公文,市政府领导同志也不签批未按规定程序办理的文件。各部门报送市政府的请示性公文,部门间如有分歧意见,主办部门应主动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不能取得一致意见的,应列出各方理据,提出办理建议,请示分管副市长或副秘书长协调;有主管部门的副县级机构向市政府请示问题,须由主管部门转报。
四十八、行文审签
(一)市政府向省政府的重要请示、报告和事关全局的重要文件,由市长或常务副市长签发;市政府报送市委的文件以市政府党组的名义报出,由市政府党组书记签发;市政府各部门、各区县人民政府报送市政府审批的公文,由市政府办公室按照市政府领导分工呈批,重大事项报市长批示。如属有关部门职责范围内的问题,由市政府办公室直接转交有关部门办理,承办部门应及时向市政府办公室反馈办理结果。
(二)市政府发布的决定、命令,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的议案,由市长签发。
(三)以市政府名义发文,经分管副市长审核后,由市长签发。属于分管副市长职权范围的事项并以市政府函件下发的,由分管副市长签发,重大事项报市长签发;常规事项的行文,可由秘书长签发。
(四)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下发的政务类公文,由分管副市长或市政府秘书长签发,重大事项报市长签发。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下发的事务类函件可由秘书长或办公室主任签发。
部门向区县人民政府和其他部门的行文需冠“经市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的,应由分管副市长或秘书长签发。
市政府及市政府各部门发布的规范性公文,除需要保密的外,应及时向社会公布。
四十九、市政府及各部门要进一步精简公文,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务,由部门自行发文或联合发文,不得要求市政府批转或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政府领导的讲话稿不在会上印发,可在会后以政府通报形式摘要刊登。推行无纸化办公,减少纸质文件数量,提高公文办理的效率。
五十、市政府及各部门公文办理工作严格实行限时办结制度,严格按规范程序办理,不得逆向流转。

第十一章 作风纪律

五十一、市政府组成人员要坚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工作部署,严格遵守纪律,有令必行,有禁必止。
五十二、市政府组成人员必须坚决执行市政府的决定,如有不同意见可在市政府内部提出,在没有重新作出决定前,不得有任何与市政府决定相违背的言论和行为;代表市政府发表涉及未经市政府研究决定的重大问题及事项的讲话或文章,事先须经市政府同意。
五十三、市政府各部门发布涉及政府重要工作部署、经济社会发展重要问题、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事项的信息,要经过严格审定,重大情况要及时向市政府报告。
五十四、市政府组成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和外事纪律,严禁泄漏国家秘密、工作秘密或者因履行职责掌握的商业秘密等,坚决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五十五、市政府领导同志要做学习的表率,密切关注国际国内经济、社会、科技等方面发展变化的新趋势,不断充实新知识,丰富新经验。市政府及各部门要努力建设学习型机关。
五十六、市政府领导同志和各部门负责同志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指导工作,解决实际问题。下基层要减少陪同和随行人员,简化接待,轻车简从;不要地方负责人到车站及辖区分界处迎送。
五十七、市政府领导同志不为部门和下级政府召开的会议活动等发贺信、贺电,不题词。因特殊需要发贺信、贺电和题词,一般不公开发表。
五十八、市政府领导同志出席会议活动、下基层考察调研的新闻报道和外事活动安排,按有关规定办理。
五十九、市政府组成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报告和请销假制度。市长与负责常务工作的副市长一般不同时外出。副市长、秘书长离遂出访、出差和休假,应事先报告市长或负责常务工作的副市长。市长、副市长、秘书长外出活动的安排以及在外地活动情况应及时告知市政府办公室,由市政府办公室通报市政府其他领导同志。
六十、市政府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离遂外出1天以上的,应事先向市政府办公室书面报告,由市政府办公室向市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市政府直属特设机构、直属机构、办事机构、直属事业单位适用本规则。



劳动人事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局关于废热锅炉安全监察和管理问题的通知

劳动人事部锅炉压力容器安监局


劳动人事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局关于废热锅炉安全监察和管理问题的通知
劳动人事部锅炉压力容器安监局



废热(余热)锅炉是一种广泛使用于化工、石油、冶金、建材、轻工、机械等部门的余热回收利用装置的承压设备,由于结构多样、型式各异,近两年来,各地反映对此类设备的安全监察及管理的规定不够明确,不尽合理。杭州余热锅炉研究所和杭州锅炉厂等单位,曾提出废热锅炉按
其在工艺流程中的作用和结构类型的不同,分别划属锅炉和压力容器,并按相应规定进行安全监察和管理的建议。经研究我们认为,这个原则是比较符合此类设备的特点,也符合我国目前的实际情况。为此,对废热锅炉的安全监察及管理问题作如下通知:
一、管壳式废热锅炉,划属压力容器范畴,按《条例》、《细则》中有关压力容器部分和《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程》进行安全监察和管理。
二、烟道式废热锅炉,划属锅炉范畴,按《条例》、《细则》中有关锅炉部分和《蒸汽锅炉安全监察规程》进行安全监察和管理。
三、本通知下达前已安排定货、制造的废热锅炉,若不符合上述规定,一般可不作更动;尚未安排定货的设计,应按本通知精神逐步进行修改。特殊情况,由所在省、市、自治区锅炉安全监察机构酌情处理。
四、自本通知发出之日起,以往有关废热锅炉的文件或通知,一律以本通知为准。



1983年9月12日